(四)重大事件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含子公司、分支机构)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公司董事
(五)公司内部对重大事项审批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有诚信责任■★◆■★,应时常督促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二)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信息
第二十二条按照本制度规定,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的相关材料■■◆,包括但
(一)业绩大幅下滑风险,即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应根据法律法规、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一)关联交易事项,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
的收集、整理。指定的信息披露联络人应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重大信息报送资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第二条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术许可丧失、到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主要产品★■、业务或者所依赖的基础技术研
(二)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
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
息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
(二十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三)经营风险,包括单一客户依赖、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或服务价格下
(九)聘任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所涉及的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董事会应将信息知情人尽量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公司董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员为各自部门或各自公司的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各自部门或各自公司重大信息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包括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或竞争加剧导致市场
(十三)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
的其他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
项未及时上报或上报失实的,追究第一责任人、联络人及其他负有报告义务人员
告义务。报告义务人及其他知情人在重大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长停滞、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如供销渠道★◆★■■■、重要供应商或客户等)发生重大不
的内容资料★◆,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送董事会
(十三)公司申请破产或者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的■◆■■■;
(二)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
第一时间立即以面谈■◆■、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董事会秘书联系★■,并在24小时内将与
任一时点后,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预报本部门负责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
第二十条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的
(二十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大事项涉及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意向书或协议的主
(七)收到政府部门限期治理、停产◆★◆■★■、搬迁、关闭的决定通知★★★■;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证券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
(九)可能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技术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
重大信息有关的书面文件直接递交或传真给公司董事会秘书,必要时应将原件以
相关信息资料;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时■■★◆,应通知董事会秘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第八条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二)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务:
要内容;上述意向书或协议的内容或履行情况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被解除★■◆、终止的■◆■★,
情况;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核心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七)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境内外发行融资申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等收到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慧辰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十一)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被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
范围内★■◆■★,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
(三)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时报告未如期完成的原因、进展情况和预计完成的时间,并在此后每隔三十日报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慧辰股份: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决议
致时,以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
(八)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者财务负责人辞任、被公司解聘;
(三)重大事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
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公司重大信息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述第九项至第二十一项所涉及具体金额的,比照适用第九条的规定。
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研发投入超出预期或进程未达预期,关键设备被淘汰等
本制度第三章所述情形或事件时,报告义务人应当在获悉有关信息时及时履行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二十)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对外担保;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负责持续跟踪与督导,并随时将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待
第十五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或拟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应在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
(五)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
第九条重大交易事项
(一)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
裁◆■★■■◆;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或股票交易价格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五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
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比照适用第九条规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
(一)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可给予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处分★★★,包括但不限于
(四)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七)主要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
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
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
(六)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
(八)不当使用科学技术或违反科学伦理;
(二)所涉及的协议书◆■★■、意向书★■■、协议■◆、合同等;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
第三十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更的进程。如出现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形时,公
(一)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三)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五)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或者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
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
第十七条提供信息的部门(含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认真收集、核对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本制度所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
各部门■★◆★◆、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对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其他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相关条款与新颁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
(四)行业风险◆■★■,包括行业出现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市场容量下滑或增
(六)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公司债券等境内外
(二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第二章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断,如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应组织编制公告文稿◆★◆◆■,按规定程序审核
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不一
的责任★◆■;如因此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承担责任;给公
(二)公司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董事和高级
(十九)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媒体报道澄清★★★;
(十)发生重大债务或者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报告■★◆◆■,董事会秘书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
(四)中介机构关于重要事项所出具的意见书■■■◆;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第五条规定的重大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
(四)其他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
(一)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或者谈判时;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含子公司★■■◆◆★、分支机构)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
(六)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将有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
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涉及
(五)宏观环境风险★◆◆,包括国家政策(即相关法律、税收、外汇、贸易等政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管理人员应将本人及其配偶的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240019号。
(三)部门(含子公司、分支机构)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
第十二条重大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并作披露■◆★■。如重大信息需经董事会审批,董事会秘书应根据事项内容向公司董事
就该事项达成意向后及时将该信息报告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并持续报告变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发生本制度所述重大信息出现了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重大事
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汇报,亦可直接报告董事长■■★,由董事长批转至相关专门
(十一)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分支机构■■、
(一)本条所称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所属子公司负责人为该部门★★■■★★、该子公司内
第十条重大日常交易
达到3个月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
(二)部门负责人◆★★■■■、所属子公司负责人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
过户事宜★◆;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的◆■■◆◆■,应当及
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报告义务人应履行报告义
对于没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可根据事项内容向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股票上市规则》等
(一)发生重要事项的原因、各方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内容、对公司经营的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的◆★;
第四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对公司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
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时■◆★◆★■,专门委员会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规定程序予
第十三条重大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
(四)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
(十六)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十)法院裁定禁止公司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十四)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
第一章总则
(二十二)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整,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第三章重大信息的范围